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 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1-10-24 15:37:53
建设单位 |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神木县麻家塔乡燕渠村流水壕第三小组(柠条塔工业园区) |
项目名称 | 100 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 | 联系人 | 孟林平 |
评价类型 | R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原有粗放型、高耗能经济模式已不适应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煤炭开采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颗粒较小的粉末状煤,这些粉煤不适宜作为生产生活原料,同时由于粉煤的粒径较小,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损失形成浪费,对环境造成污染,利用焦炭末、粉煤、粘合剂和固硫剂生产洁净型煤技术不但有效解决了废料或低级燃料严重浪费和成型难问题,而且也减轻了粉煤直接运输造成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型煤是由一种或多种性质不同的煤炭按着本身特性经掺混一定比例的粘合剂、固硫剂,使其发热量、挥发份、固硫率等技术指标达到预定的数值,经过混配成型、烘干等工艺过程加工成具有一定几何形状和冷热强度并有良好燃烧和环保效果的固态工业或民用燃料。 目前,神府地区焦炭生产企业较多,在焦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 15~18%的焦炭末下脚料。粉煤及焦炭末作为生产环保类型焦的原料,具有质优、低成本的优势,是无烟块煤良好的替代品。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区域兰炭末、粉煤资源优势,在传统的型煤生产工艺中增加洗煤工段,降低原料的灰分和硫分,并决定在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新建 100 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日,法人代表孟林平。2016年4月6日取得神木县发展改革局印发的《关于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神发改发[2016]121号)。2016年3月编制完成《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煤尘、氮氧化物、焦油逸散物、噪声、高温。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报告综合认为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应加强对检维修人员个体防护,谨防中毒事故发生。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医疗救护设备及药品,加强作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救护救能力。 (2)在寒冷冬季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冬季严寒的职业危害。在低温环境中长时间从事设备抢维修等工作时应采取临时保温措施、或轮换作业等措施。 (3)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安监总局51号令要求,在项目试运行30-180天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临时工、外包工中接触有害作业人员应与正式职工一并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在签署外包合同时,须对外包商职业病个体防护内容提出要求。 (5)制定合理的劳动制度,保证操作人员得到充分的休息。 (6)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7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对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落实,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可能存在或产生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根据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点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冲洗喷淋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以及风向标。 (9)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车间、设备应按照 GBZ 158 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10)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档案。 (11)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向员工如实告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及从事岗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员工变动岗位时应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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