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瑞诚煤化有限公司现状评价
点击量:1发布时间:2021-10-24 15:39:41
建设单位 | 神木县瑞诚煤化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 |
项目名称 | 9.4×108Nm3/a小颗粒煤制气项目 | 联系人 | 刘主任 |
评价类型 |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R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
神木县瑞诚煤化有限公司位于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占地450余亩,公司固定资产3.6亿,现有职工460多人,是以浮法玻璃生产及玻璃深加工为主的民营建材企业。 该公司的玻璃窑炉燃料原采用煤气发生炉煤气,煤气发生炉造气对煤的粒度有严格要求,而且煤气热值较低,副产品煤焦油产率低,其他均为煤渣,致使企业生产成本越来越高,企业为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决定在锦界工业园区内建设“神木县瑞诚煤化有限公司9.4x108Nm3/a小颗粒煤制气项目”,该项目生产的煤气全部用于玻璃生产线燃料,既能达到循环经济的目的,又能大大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该项目建成后年产优质煤气9.4x108Nm3/a,干馏煤60万吨/年、煤焦油6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2805万元。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建议:(1)职业病防护设施 ①兰炭车间炭化炉装置及辅助装置区均为露天布置,职业病危害防护主要依靠设备本身的密闭性完成,各装置泵区发生泄露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应确保通风设施及报警装置的有效运转;备煤及筛运工段产生粉尘较大,建议对已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行,必要时进行洒水降尘。 ②车间设置有化验室,化验室的通风系统应保证持续有效,定期维护,排风罩及通风柜应正常使用并保证其通风效果。 (2)应急救援设施 根据该公司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对公司内接触危险有害因素的所有员工均进行应急救援培训,熟悉应急救援设备操作与使用,熟悉救援预案启动流程,确保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 (3)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该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2013)安监总厅安健171号进一步完善各类档案,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等。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未评审 |